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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戴安全带扣几分罚款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110条规定:
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罚款200元,记2分。
适用范围:
该处罚适用于所有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,包括小汽车、客车、货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等。
处罚主体:
驾驶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带的驾驶人。
负有安全教育、管理职责且未尽到相应义务的单位或个人。
注意事项:
驾驶人佩戴安全带应符合安全带使用规范,包括正确调节带子长度、扣紧卡扣等。
以下情况免于处罚:
执行紧急公务的车辆。
正在施救、处理事故的车辆。
正在进行警卫、押解、培训等特殊任务的车辆。
被处罚的驾驶人应当及时缴纳罚款,如有异议可依法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。